政府擬設「同性伴侶登記制度」︱岑子杰指港府未與同志團體磋商 冀李家超勿當「安逸的落後者」︱Yahoo

政府擬設「同性伴侶登記制度」︱岑子杰指港府未與同志團體磋商 冀李家超勿當「安逸的落後者」︱Yahoo

政府擬設「同性伴侶登記制度」︱岑子杰指港府未與同志團體磋商 冀李家超勿當「安逸的落後者」︱Yahoo政府擬設「同性伴侶登記制度」︱岑子杰指港府未與同志團體磋商 冀李家超勿當「安逸的落後者」︱Yahoo

【Yahoo新聞報道】司法覆核案事主岑子杰接受《Yahoo新聞》查詢時批評,該份建議文件未見政府曾與任何同志團體磋商,他本人亦未聽聞有團體曾與政府會面,指政府從過往平機會文件中,只挑選了部分權利納入新方案,質疑制定過程缺乏公開透明。他呼籲,特首李家超應「做一個艱難的改革者,而不是做一個安逸的落後者。」

他舉例,要求申請人須已在海外註冊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,認為與本港異性戀伴侶享有的待遇不對等,恐難符合法院對平等的要求。他認為,對無力負擔海外註冊的伴侶極為不利,令整個程序變得曲折繁複,無法回應本地伴侶的實際需要。

他強調,很多異性戀夫婦即使在海外結婚,亦可在香港處理離婚,反觀政府現行建議可能使同性伴侶陷入「能註冊,不能解除」的困境。岑舉例,若須解除關係,當事人需依據外國法例處理,例如要赴美國屬土分居三個月才能離婚,對當事人構成不合理負擔。

雖然文件提及醫療事宜與身後事的權利保障,岑子杰指文件所涵蓋的權利「超出想像地低」,甚至質疑是否符合終審法院對「滿足同性伴侶基本社會需求」的要求。他認為尚有其他基本權利未被納入,如在囚人士探視權,以及解除伴侶關係與財產分配的處理。

憂同性伴侶需逐一訴訟爭取權利

他又列出目前已經完成司法覆核的同性伴侶權益,包括受養人簽證、公務員福利、合併報稅、遺產承繼、公屋及居屋申請等,批評政府提出的框架未有涵蓋上述保障,恐怕同性伴侶需逐一透過訴訟爭取權利,造成不必要的社會與法律資源浪費。

岑子杰指出,社會對同性伴侶接納程度與日俱增,當局應考慮設立定期檢討機制,隨社會發展逐步擴闊權利保障。他認為政府願意回應法院裁決,提出替代框架具正面意義,但遺憾有關草擬過程並未諮詢任何同志團體,促請當局盡快與社群代表見面,聽取具建設性的建議,完善相關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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